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云南日报 > 新闻报道
 


“参宝”传销六十天 “财迷”被骗四十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2日 13:48 云南日报

  仅60天内,昆明市及一些地州县200多名消费者被深圳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骗走400万元。这些 发财心切的“共销员”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今年9月28日,52岁的朱大妈经人介绍认识了深圳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负责人陈某。在陈某利嘴 巧舌的蛊惑下,9月29日,朱大妈把儿子的20520元投入该公司进行“共销”———买了54份9A单,推销该公司生 产的人参等保健品。10月4日,朱大妈与陈某等人多次联系不上,方才发觉陈某等人已卷款潜逃。

  据昆明市五华工商分局经检队负责人介绍:8月2日,陈某等人以深圳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始租用盛迪大 厦10楼一写字间作为该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办公室,以“共同消费、共同销售、按资分配、按劳取酬”即所谓“CCCD营销 模式”宣传销售参宝集团的人参产品。销售方式分有形和无形两种。

  9月14日陈某等人以深圳参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名义在昆明市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擅自超出工商部门 核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用广州参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订购单收款,前后60天内共收了200多名“共销者”的 400万元,仅9月份就集资300多万元。此前,在9月10日,鉴于陈某等人既无工商营业执照、又提供不出广州参宝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其在昆明开展业务的详细证明材料,五华工商分局已对其作出举证要求,并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1 0月8日,当有关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进行调查时,陈某等人已卷款逃跑。现在,如梦方醒的“共销员”们已到公安机关报案 ,希望能够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抓获陈某等一帮骗子。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云南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