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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云南的卖花姑娘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2日 14:12 云南日报

  夜幕时分,迷人的万家灯火把都市昆明装扮得美丽漂亮。在都市的繁华商业地带、娱乐中心、大酒店等处人群熙来攘 往,他们逛街、品茶、会友,玩牌,侃大山,就在这喧闹的夜生活中不时有三三两两手捧玫瑰花的小姑娘,她们操着一口不太 正宗的普通话,沿街沿店叫卖:“叔叔,买朵玫瑰花吧。”“阿姨,买朵玫瑰花吧。”清亮的童音不时让过往行人驻足并迷惑 不解:小小年纪为何就开始沿街叫卖,过早从事盈利性的活动,而不去做最应该做的事———看书、学习和游戏。

  小小年龄做生意

  晚上10点多钟,记者来到祥云街,只见一家挨着一家的烧烤店里坐满了吃烧烤的人,他们大多是一些青年男女,属 都市中的“夜猫子”。在街口的一家烧烤店里,一名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小姑娘手捧一篮玫瑰花,只见她上前拉了拉正在吃烧 烤一男士的衣袖说,叔叔,你的女朋友很漂亮,你为小姐买朵玫瑰花吧。男士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从小姑娘竹篮里抽出了一束 玫瑰花说道,这哪里是玫瑰花,这是月季花,去去去,不买不买。坐在对面的小姐笑了。卖花小姑娘又说:“叔叔,这明明是 玫瑰花,哪里是月季花嘛,你真是个‘老外’”。“哎,你敢笑话我是老外,过去,过去,不要影响我们吃东西。”记者看到 ,此刻小姑娘在无奈之中使出了“绝招”,她在用力拉扯男士衣袖的同时,眼角边也流下了几颗晶莹的泪花。男士见状有些束 手无策,“唉,真拿你这个小妹没办法,多少钱一支?”“10元一支。”“哎!你卖的是金花。”“我的玫瑰花清香,红红 的花朵代表你们红似火的爱情,爱情是无价的嘛”。男士真是无可奈何,他从身上掏出了钱夹,抽了一张10元面钞递给了小 姑娘,小姑娘让男士在竹篮挑选了玫瑰花,脸上绽放出胜利的微笑:“谢谢叔叔。”小姑娘道过谢后离去,随即又有四五个同 样大小的女孩手捧红玫瑰冲了上来,她们七嘴八舌,“叔叔,买我的花嘛,叔叔我的花好看,叔叔我的花香。”叽叽喳喳的叫 喊声真的叫男士有些不知所措,他只好站起身来请出了烧烤店老板,老板手持一根细木棍大吼几声:“你们还要不要我做生意 ,滚出去。”小姑娘们这才识趣地一溜烟全跑了。

  出了烧烤店,已是晚上11点多钟了,记者悄悄尾随这群卖花童,看她们如何推销花。只见她们目标明确地选择那些 穿着打扮时髦,身旁还伴着妙龄女郎的男士。凡遇见这类行人,她们都会上前抓住男士的衣角,或求着男士身旁的小姐买束鲜 花,总之,非得要你掏钱消费不可,若要拒绝买她们的花,她们就跟在行人身后哼哼唧唧,或走在行人的一侧扯着行人的衣角 软缠硬磨。

  卖花孩童道实情

  记者进入祥云街一位姓杨的老板开的烧烤店,要了几样烧烤和一杯老白干,并邀请店老板一同喝酒,于是拉开了卖花 姑娘的话题。店老板无可奈何地说,这伙小姑娘来自安徽、河南、湖北、陕西、湖南、四川等省的贫困地区,她们的家乡太穷 了。这些卖花女童都是随父母来云南讨生活的,大约二三百人分布在昆明的热闹地段上。她们来祥云街卖花,只要一进我的店 ,我也睁只眼,闭只眼了,要是顾客有意见我也只有吼几声把她们吼出去算了。

  说着,一名小姑娘进了老板的烧烤店,记者买了束玫瑰花,并邀请卖花童一同吃烧烤。很有心计的小姑娘说,吃可以 ,但你耽误我的时间是要给钱的,记者点头答应给5元钱。名叫芳芳的小姑娘一边啃着鸡翅,一边对记者说,她来自河南省, 今年8岁,家乡太穷了,夏天热得很,种的粮食长不出苗,爸爸妈妈只好带我们来云南,并在福德村租了房子,爸爸妈妈在建 筑工地打零工,她晚上卖花。自己挣钱缴学费,借读费一学期要几百元。当记者问芳芳一个晚上能赚多少钱时,芳芳说,那要 看运气,大方一点的叔叔阿姨根本就不讲价,小气点的则讨价还价,多时能找五六十元,少时也能找二三十元。记者请芳芳找 几个同伴来照张相作纪念时,芳芳说要付钱给她们才行,记者点头答应给每人2元人民币。约10余分钟,机灵的小芳芳叫来 了6个小伙伴,她们都手捧玫瑰花,笑眯眯地站在烧烤店里,并一一伸出小手向记者要钱后,乖巧地答应合影照相。记者抬起 相机,一张张欢快的笑脸映入了镜头之中。照完相后,一名手上戴有电子表的小姑娘说,12点钟了。瞬间,她们不约而同地 消失在都市迷人的夜色之中。店老板说,她们每天都要在这个时间回家,父母亲都蹬着单车在约定的隐蔽地点按时接送她们。

  随后记者小跑紧跟着一名小姑娘来到了宝善街,只听小女孩老远就喊“爸爸”,并说今晚卖了12支玫瑰花赚了57 元。小姑娘边说边掏钱递给了父亲,就在他们要骑车想走的时候,记者友善地向男子要求闲聊几句。湖北口音的男子很不礼貌 地硬梆梆甩出一句:“我没这个闲功夫,你找别人聊去吧。”

  省妇联顾问如是说

  云南省妇联儿童部王润裳顾问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监 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强制、唆使儿童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盈利性活动的都是违反了《未 成年人保护法》和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根据有关条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法 律责任。

  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希望,监护人为了生活而过早地让儿童走出家庭,走入纷繁的社会大舞 台,去牺牲休息或做功课、长知识的时间去变卖自己的劳动力,去过早地与金钱打交道,势必过早地让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求知 年华,让她们幼小的心灵里过早充满了铜臭味。如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家长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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