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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怨媒人 纵火烧屋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5日 13:26 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通讯员 颜波 记者 卢洧) 王某与高某夫妻不和,却迁怒于媒人,还纵火烧毁了媒人的房子。近日,胶 州市法院以故意纵火罪判处胶州市南杜村村民王某有期徒刑4年。

  1997年4月,王某经邻村柴某介绍与柴某的亲戚高某相识,同年腊月便结婚。但因两人性情不和,结婚仅1 个月,高某便与王某分居。王某认为高某是受柴某的挑拨才与自己不睦,还怀疑是柴某在外散播两人不和的谣言,于是伺机报 复。

  1998年12月29日深夜,王某来到柴某家的场院,泼上汽油烧毁柴某家草垛6个。凌晨3时许,王某又来 到柴某家屋后,先用石头砸碎柴某家后窗玻璃,然后把汽油桶点燃扔进房内,致使柴某的三间房屋被烧毁,造成经济损失59982元。所幸的是,柴某及其家人发现失火后及时逃出,并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把火扑灭,才避免了火势的继续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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