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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揭阳讯 近日,榕城区法院在执行一宗已生效的搬迁申请执行案件时,占住人陈四标夫妇竟敢使用暴力冲击 执行现场,被依法拘留。 榕城区中山路190号楼铺系市区燃料公司房产,于1974年租给现揭阳市物资回收公司。1984年,承租 人在未征得所有权人同意情况下,将该楼二三层安排给职工居住。今年1月,所有权人因多方收回楼铺无结果,依法提起诉讼 。榕城区法院于6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强行占住该楼铺三楼的案外人陈四标夫妇等拒不自动履行搬迁义务。 本 月21日上午,区法院执行人员在依法依程序采取强制搬迁过程中,目无法制观念的陈四标夫妇和其亲属无理取闹,对执行人 员大肆辱骂和恐吓,用暴力冲击执行现场,陈四标手持大铁锤毁坏房内设施,并用暴力推搡执行人员。为此,榕城区法院依法 决定将陈四标夫妇司法拘留。 (林丽爱 江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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