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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大兴县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审理了两名盐贩子,二人被指控犯有非法经营罪。法庭当日没有作出判决。法院公 审盐贩子,这在北京还是头一次。 经法院查实,被告人任艳兵、张强于今年初违反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中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和《食盐准运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食盐批发和运输食盐业务:张强以托运膏粉的名义将185吨食盐经铁路运至大兴县某 公司仓库货场,后由任艳兵将食盐批发给朝阳区某批发市场内的摊贩,牟取非法利益。今年8月3日,大兴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任艳兵、张强二人犯有非法经营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 北京市盐务管理办公室人士认为,以往处理私盐贩子大多采取警告、罚没、罚金等行政手段,像这样公开审理盐贩子 ,可更加有力地震慑食盐走私分子,净化首都盐业市场,保证市民吃上放心盐。(杨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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