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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日,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为吸食毒品而多次盗窃的被告人董平,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罚金5000元。 董平是丰台区长辛店无业居民。今年5月至6月间,她为获取钱财满足毒瘾,采用溜门入室等方法,盗窃作案1 1起,窃得移动手机、寻呼机、存折及现金等共计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所窃款、物全部用于吸食毒品,后董平被抓获归案。 (刘玉民 张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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