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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继龙因犯非法组织卖血罪、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 6个月,罚金2000元。 王继龙是北京市长途汽车公司天桥分公司韩村河站临时工。今年5月20日,听说某单位正寻觅卖血人员为该公司完 成献血指标,王继龙为谋取私利,满口答应承办此事,每找到一人献血他可得利200元。5月下旬,他指使房山区南尚乐镇 农民郝淑云非法组织了卖血人员25名,6月2日6时许,王租用汽车到房山区南尚乐镇、张坊镇接已组织好的卖血人员时被 民警查获。 (刘玉民 张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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