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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司法所赚起学生钱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9日 05:12 江淮晨报

  晨报讯: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投诉,反映六安市东市司法所以签订普九义务教育合同之名,行乱收费之实。记者前 往调查,确有此事。

  一位学生家长反映,他的孩子今年刚入小学,就收到东市司法所的通知,称该所经市人大批准,依法配合各校办理《 义务教育合同见证书》,要求家长交工本费10元。这样,以东市司法所所在地每年约有300多名新生进入普九教育范围计 ,司法所可收取3000余元。

  所谓普九教育合同书,就是由司法所依据《义务教育法》的部分条款制定文本,由校方、学生家长及司法所共同签字 生效的见证书。条款中明确规定,对学生不按时入学或中途退学者,司法所必须及时作出处理。然而仅1998、1999年 度,签订合同的学生中便有9人流失,但据流失生所在学校介绍,东市司法所并未如条款所述规劝、处理过一起。

  以法律的形式督促学校和家长顺利让学生完成普九本是好事,但一纸合同收10元钱让许多人匪夷所思。六安市教委 基教科刘科长介绍,教育收费要由省教委、物价、财政三方联合批准,而普九合同收费只是由东市司法所一手操办,属乱收费 之列。

  “收费合不合法,我们也搞不清楚。”身为六安市东市司法所所长的叶伦田如是告诉记者。那么作为法律工作者他们 又何以不去弄个清楚呢?叶所长的难得糊涂自有理由,据他说,他们所每个人都有创收任务,很难完成,而东市区七所学校, 每年都有大量学生入学,合同一签,便能轻而易举地完成部分创收任务。(本报记者 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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