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北京晨报 > 新闻报道
 


“人体实验”官司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9日 06: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小星)葛先生到医院做例行体检,在不知情中却成了“人体实验品”,于是他起诉医院,要求赔 偿。昨天,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医院未经葛允许进行医学测试是极不慎重的,但与葛所述的不适症状并无因果联系 。葛先生没有得到经济赔偿。

  葛先生称,1998年10月7日下午他到协和医院进行体检时,神经科朱医生和在该医院做课题研究的北京医院庄 医生未向他作任何说明,便对他进行了颅磁刺激运动诱发电位测试。测试就像电击,他感到全身震颤,大脑瞬间失控,四肢酸 麻。测试后,医生让葛领10元钱,于是他意识到:这并非是体检的一项,而是一项人体实验!

  经过交涉,11月7日,葛先生又与院方签订协议,院方表示道歉,并给付葛精神补偿5000元。但5个月之后, 即1999年4月9日,葛先生以做该项测试影响了其身体健康、出现多种病症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协和医院和北京医院赔偿 其医疗费16518元。

  两医院否认该项测试属“人体实验”,称测试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医院还辩解,当时给付5000元是屈从葛的压 力。 法院在向有关医学专家咨询后作出判决:两医院是在未经葛许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非正常体检测试的,并造成葛感到身 体不适。法院认为,对此纠纷两医院负有责任,但葛所述引发的一些病症与测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加之双方已就精神赔偿达 成协议,因此驳回葛索赔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葛先生表示要上诉。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北京晨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