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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10月27日,刘晓庆及其律师未按要求与执行法官协商还款事宜,成都法官依法冻结了刘晓庆在北京的4 套房屋的产权。 27日上午9时40分,离26日晚约定的见面时间还有20分钟,法官们坐在房间里等着刘晓庆和她的法律顾问黄 兴的到来。10时10分,刘晓庆及其律师仍未露面。几位法官商量决定,两位法官在房间里继续等候,另两位法官到北京市 朝阳区房管局冻结刘晓庆的个人房产。 10时30分,两位法官来到朝阳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交给一工作人员 。通知书上明确写到:“请协助执行,将刘晓庆个人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一区X号楼4套房屋权属予以冻结,在冻 结期间未经本院(成都中院)许可,不得擅自处理。”11时10分,冻结手续办理完毕,这4套1992年市价共为60余 万元的房产,将不能再进行交易。 27日下午,办案法官再次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了联系,该院表示今天将派人协助成都中院的强制执行行 动。截至当晚12时记者发稿时,刘晓庆及其律师终未露面。据悉,28日上午,成都中院执行法官将依法采取搜查、查封、 公告等强制方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晓庆。 (综合《成都商报》、《商务早报》) 相关报道: 刘晓庆四套房产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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