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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上杭县检察院在闽西变压器厂查处了一起贪污窝案。该厂原厂长李德林,副书记赖志林,副厂 长王跃虹、黄盛源,财务科长邱征财等5人私分国有资产22万余元,近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1996年年底,在闽西变压器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时任厂长的李德林指使邱征财将原厂遗留下来的8 万余元“小金库”不作国有资产移交,并于1997年底1998年初召集原厂领导成员进行私分,并烧毁“小金库”账本。 此外,李德林还伙同赖志林等人将1995年、1996年两次采用虚开原材料发票手段套取的现金14万余元进行私分。其 中,李德林共分得4.8万元,赖志林共分得4.4万余元,王跃虹分得4.4万余元,黄盛源分得3.9万余元,邱征财分 得2万余元。(赐宜 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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