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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1时左右,云南省昭通地区镇雄县乌峰镇陈贝屯办事处骡子沟个体联办1号煤场发生瓦斯燃烧事故, 死亡6人,重、轻伤各7人。 该煤场为5名老板合伙经营。既未经县、镇有关部门批准,又未办理过《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合格证》,属无 证私挖滥采的煤窑。该煤窑为独眼井生产,通风不良,因而井下瓦斯长期超限。 事发当天,井下共有作业人员24人,其中1人为老板,因矿工王磊所配带的矿灯发生爆炸,进而引发了瓦斯燃烧, 当场烧死5人,重伤8人,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在抢救过程中死亡,7人轻伤,其余4人有幸死里逃生。 除对1名因已在事故中死亡的老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另1名老板在事发后即畏罪逃匿,公安机关将追捕归案, 其余3名老板则由司法机关在事故现场会上当场逮捕,并将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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