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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诱人的感情陷阱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9日 16:49 北京晚报

  近日,宣武区人民法院和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接连办理了“爱情骗子”张少元、英辉、焦忠义以谈恋爱为名,分别骗取 多名妇女钱财的案子。案件审理完结,检察官、法官们深深感到:社会需要的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同情,它更应该引起人们理性 的思考。

  据检察机关介绍,借谈恋爱之名骗取钱财是近年来诈骗犯罪的新手段。其实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非常简单,即通过婚 介所或其他提供婚介服务的媒体与妇女结识并交往,待她们对其产生感情后,再编故事以借钱的方式骗取钱财。那么,这看似 简单的方法又何以使得犯罪分子屡试不爽呢?总结起来,掩隐在这层粉色面纱之后的是“诱惑”二字。这些犯罪分子均以高学 历、高能力、高地位的形象走进受害者的生活,“博士、经理、局长的头衔和汽车、别墅对受害人无疑是极富吸引力的诱饵。 而犯罪分子的“事业”又正好成为将来向女方借钱时理所当然的理由。

  在与受害人交往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表现得阔绰大方、风流倜傥,以赢得女方信任,博取她们的芳心。他们选定的 对象一般是离异、丧偶的中年妇女,抓住女方成家心切的心理,极尽关怀体贴之能事,并承诺与其成婚,此种诱惑往往使得女 方重情轻财,甘心落入圈套。

  面对这粉红色的诱惑,妇女如何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呢?检察官们提醒正在择偶阶段的妇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 与人恋爱交往的过程中,切忌感情用事,对对方的身份、工作单位、学历等情况应进行核实,以免上当受骗。当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能出于个人私情而包庇犯罪,让其继续危害社会。

  邬娟 李明 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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