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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课看黄碟 奸幼又抢劫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31日 15:35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省高级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犯有奸淫幼女罪、抢劫罪的袁剑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19岁的袁剑浩,家住海门市江滨乡源东村,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初,袁到街上看录像,偶尔看到黄色录 像,从上瘾发展到逃课看黄碟。今年2月28日中午11时许,深受黄碟之害的袁在海门镇某新村闲逛,遇见年仅8岁的幼女 项某,遂生奸淫歹念。他以借口哄骗项某开门,窜进项某家后,采取极其残忍的暴力手段,对项某实施了奸淫,造成其重伤。 事后,袁又抢走其家中面额8000元和200元的定额存折各一张及身份证逃离现场。袁剑浩归案后能检举揭发他人传播淫 秽物品的犯罪行为,经查属实,有立功表现,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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