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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花女苦海得救终返家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8日 17:22 羊城晚报

  流浪街头的卖花女小芳,被派出所“收养”了一个多星期后,本月5日在民警的安排下由深圳安全返家。

  小芳全名叫张桂芳,11岁,在家排行老幺,江西省萍乡县金山乡横水村人,两个月前被一个杨姓老板带到深圳来卖 花。

  小芳与其他归属于杨老板的七八个卖花女一同住在深圳黄贝岭。没有床,几个女孩子依偎着睡在地板的破席上;没有 像样的食物,杨某老婆便从菜场捡回烂菜残叶胡乱对付;当然,更谈不上有换洗的衣服了,她们几乎无处洗澡。

  每天傍晚,小芳就跟着老板的女儿出去卖花。老板的女儿比小芳大不了多少,小芳喊她“小姐姐”,两人倒挺玩得来 。每当小芳因卖花“成绩”不好而挨打时,小姐姐就会替她向老爸求情。结果小芳因此得了运气,她还不至于像其他小女孩一 样浑身被杨某的烟头烫出一个个洞来,只不过常常被揪住头发往墙上撞,或者被倒吊起来罢了。

  一周后,小芳开始独自卖花。一个雨夜,街上行人稀疏,小芳偶然看到对面有一老人步履蹒跚过马路。好心肠的小芳 马上走过去,扶着老人家甜甜地说:“老伯伯,路很滑,我扶你走一段吧。”老人看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却如此乖巧的小女孩 ,不禁问起她的身世。当得知小芳的遭遇后,老人对她说:“小姑娘,你一定要逃走,逃到派出所去,只有警察能救你。”

  小芳逃了,在她卖花的第13天。她逃离了那个地狱,流浪在街头。10月27日,罗湖区螺岭派出所的民警小梁阿 姨发现了她,她因此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曾所长、王教导员给小芳买来新衣服,又在派出所对面的招待所给她开了一间房。小芳一日三餐都在派出所 的饭堂吃,还有女民警帮她洗衣服,带她逛逛街。小芳想,还真是应了那老人的话,只有警察能救她。

  民警千方百计地与小芳的父母联系上,让他们把她接回家。小芳的爸爸在电话里说:“咱没钱,咋办?”曾所长说: “路费我们出,孩子想你们啊。”

  11月4日,小芳的爸爸张光珍终于来接女儿了。张50出头,苍老木讷。记者说要给他拍张照片,他很紧张地问: “要不要给钱?”

  父女相见,二话没说先就哭成了泪人儿。曾所长给父女俩买了车票,还给了他们一笔生活费。 

   记者发稿时,警方已取缔了杨某的窝点。本报记者钟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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