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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电:日前,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沈雪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99年7月21日,沈雪龙到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太平间帮工,替死者换穿衣服。当时正好有一人因车祸抢救无 效死亡,被送进太平间,沈雪龙发现死者左手腕上有一块手表,顿起贪念,将该块价值20000余元的“劳力士”手表窃为 己有,后欲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菊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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