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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诉检察官察微析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1日 11:53 检察日报

  本报讯:广西陆川县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吕炎辉在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时,察微析疑 ,抓住卷宗中的一句话,挖出两名逍遥法外4年之久的大毒贩。最近,主犯吕培均因犯贩卖毒品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犯庞敬新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6月5日,吕炎辉在审查起诉吕培均盗窃摩托车案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常规可以起诉了,但卷 宗上一句“吕培均曾因贩卖毒品被处理”使他生疑:贩卖毒品不论多少都要判刑,为何吕没被判刑?

  吕炎辉决定对此案进一步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经审讯,吕培均供述,1995年5月间他窜到云南边境向毒贩购 买了143克海洛因,带回陆川后与同伙庞敬新一起销售,在交易时被抓获。但侦查机关对吕培均、庞敬新罚款后,以取保候 审的办法将他们释放。检察官认为应追究吕、庞两人贩卖毒品罪的刑事责任,便将吕培均盗窃案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查明吕培均、庞敬新贩卖毒品143克的犯罪事实。吕培均被取保候审后,又因盗窃摩托车6辆,再次 落入法网。后检察院以吕培均涉嫌贩卖毒品罪、盗窃罪,以庞敬新涉嫌贩卖毒品罪起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廖正彩 通讯员林平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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