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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8日,长沙县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荒唐的强奸案,两次强奸精神病妇的被告人蔡庚志被处有期徒刑四年 。 被告人蔡庚志,现年45岁,已离婚,系该县北山镇新联村村民。今年4月4日下午,蔡庚志来到同村民组的好 友吴某家,为其浸泡种谷。晚饭后,吴某外出,家里仅留下吴某之妻杨氏(因幼年发高烧导致精神发育不正常,系精神分裂症 者并缺乏性防卫能力)和蔡庚志两人。约晚9时至10时许,蔡庚志见有机可乘,遂起歹念,将精神病妇杨氏诱骗到床上和杂 屋内,两次对其实施奸淫。第三天,被害人杨氏亲属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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