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咬人一口 坐牢一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4日 18: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近日,房山法院一审判决故意伤害他人的姜德昆有期徒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1582元。

  姜德昆是房山区张坊人。今年6月20日,在房山区张坊镇三合庄火车站候车时,与表嫂邢某相遇,两人聊了几 句。此时,姜的表兄赶来,对邢某说家里来了客人,让邢回家。由于姜曾与其表兄有过摩擦,又对表兄急着让表嫂回家极为不 满,骂了表兄一句,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姜张嘴咬掉其表兄左眉内侧的一块皮肉。后经法医鉴定为左 眉弓内侧皮裂伤,属于轻伤。当日,姜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