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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易嫁”闹剧一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5日 15:38 扬子晚报

  连云港电:日前,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张晓文的离婚起诉。  10月13日,东海县桃林镇村民 张晓文以其丈夫刘某对其打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刘离婚。法院查明:张晓文系张平的妹妹,1999年4月13日张平以 张晓文的名义与被告刘某登记结婚,现张平又以张晓文的名义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同时查明:1994年,19岁的张晓文因 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便以张平的名义在东海县领取结婚证。1999年4月13日张平与刘某结婚时,又以张晓文的名义,在 灌云县领取结婚证。

  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法院在驳回“张晓文”离婚起诉的同时,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 议宣布张平以张晓文名义与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张晓文以张平的名义与别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 婚证。(胡明 石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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