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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哈尔滨专讯:身为执法人员,却因私情两次使涉嫌抢劫的罪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近日,位于哈尔滨市动力区的 东北林业大学公安派出所所长刘象俭,因涉嫌徇私枉法罪由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侦查局侦查终结,并将被起诉。 1994年6月,在东北林业大学院内连续发生了几起抢劫学生财物的案件。7月2日,所长刘象俭带领民警在发案 地点附近检查。晚8时许,在林业大学游泳池旁边,突然从小岔道口蹿出6个人,堵住了游泳池的通道。在这几个人的威逼下 ,3名游泳的学生被挟持到林大体育场附近,几人利用啤酒瓶子强迫3名学生掏出身上值钱的东西,同时还要强行搜身,几名 抢劫者被现行抓获。在林大派出所处理该抢劫案件时,所长刘象俭受他人之托,明知犯罪嫌疑人张立民等6人已涉嫌构成抢劫 犯罪,还擅自决定让案犯家属交纳“保证金”,然后将张立民等人放走。 1997年4月,张立民因有盗窃行为再次被动力公安分局抓获。抢劫犯张立民再次受到了刘象俭的“保护”,逃脱 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刘象俭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终结,将被移送审查起诉。 王浩 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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