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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派出所警察办案索要钱物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8日 12:29 南方都市报

  近日,陆丰市内湖镇新塘村读者余英才向记者投诉,反映他的堂哥余南古在两年前被同村村霸余木松等人打伤, 受害人报案至今已两年有余,当地派出所不但没有为他讨回公道,派出所所长郑某和民警张某反而向他索要现金、手机等财物 ,上级领导批示查处等于零。记者日前专程赴陆丰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讨债不成打伤人所长办案索钱财

  余英才在投诉中说:1997年6月17日上午,同村村霸余木松因替他人收钱(生意上的欠款)不成,纠集其 兄余社古、余放等人携带凶器冲进余英才家,将其堂兄余南古拉到屋外,用铁锤、钢管等将他毒打一顿,余南古的头部被余社 古用铁锤打穿一个窟隆,当即倒地昏迷。后经送医院抢救才幸免一死。经法医鉴定,余南古为全身软组织挫伤、轻伤,并留有 轻度脑震荡后遗症,共花去医药费1.3万余元。凶手余社古事后虽被当地派出所抓获,但当天便用6000元被保释回家。

  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当地派出所及管委会虽然多次作过调解,但均因凶手给伤者的医药赔偿费相差甚远而至今未 果。而造成至今未果的原因是因为当地派出所断案不公所致。

  余英才说:为了能使此案得到公断,事发当天下午5时,他到内湖派出所了解情况,所长郑某开口叫他“拿两三 千元来用”。余英才当即便给了他2000元。端午节,郑所长又叫余英才晚上到他家去一趟。余英才便找到郑所长家,并送 给他大中华烟2条、五粮液酒1瓶、红包3个(每个400元,送给郑的父母和儿子)及一些糖果等。郑所长收下礼物后,当 即表示:“多大的事由我解决。 ”

  在案发后10天左右,主办此案的该派出所民警张某也向余英才提出要他买一部手机,并说:“广州有贼货,贼 货便宜。”余英才又专程到广州海印旧货市场花1400元买了一部“诺基亚2110”手机给张某,并配齐充电器、电池等 。之后,张某又以“交电话费”为由,要余英才给他800元钱交电话费,余只好照给。

  案发20天后,张某又先后两次打电话到广州,催余英才回内湖(余在广州做生意),要余给他买“飞机头健身 器”,并指明在《南方日报》社楼下招待所楼直销档口可买到。因余未能买到张所说的健身器,张听后十分不满。

  据余英才称,1997年6月14日,民警张某还叫余英才请他去按摩和嫖娼。余英才又先后给张某付了120 元的洗头、按摩费和200元的嫖娼费。

  苦等年多没结果余某上访有批示

  在该买的买了,该给的给了之后,余英才满以为事情会很快得到公正处理。可时间过了一年多也不见动静。余英 才经多方打听,才在派出所一位民警口中得知,派出所之所以迟迟不给他公断,是因为郑所长和张“主办”嫌他给的财物太少 了。得知此信息后,余英才便打电话给郑所长和张民警,并将通话内容进行了电话录音。

  之后,余英才便拿着投诉信和录有郑、张二人向他索要财物的录音带到陆丰市公安局、汕尾市公安局、省公安厅 、省委李长春书记、省人大等部门进行了长达1年多的上访和投诉。

  1999年3月4日,省公安厅负责人先后在余的上访信中作了“转厅信访处”和“转汕尾市公安局查处”的批 示。1999年4月19日,汕尾市公安局局长郭少波也作出了“纪检、信访派人会同陆丰市局进行查处,结果报省厅”的批 示。

  然而,领导批示已达半年,“查处”一事依然不见动静。

  所长民警照样当索要钱财未定论

  9月2日上午9点半,记者赶到内湖派出所时,该派出所无一人上班,经记者大声叫喊,才知道该所全体人员尚 在睡觉。当他们得知在门外叫喊的人是前来采访的记者时,这些警察包括所长才陆陆续续起床。

  记者要求见该派出所的郑所长,一位民警打着呵欠说,郑所长调走了,现在是陈所长。记者要求见新来的陈所长 ,但被陈所长赶出房门。而那位姓张的“主办”,记者自然也未能见到。经打听得知,原来郑所长已在一星期前调到陆丰市城 西派出所当所长去了。在城西派出所,记者找到了郑所长。郑所长先是称余英才的投诉内容是“一派胡言”。后经记者点出录 音带一事,郑所长才承认余英才当初是给过他2000元钱,但不是他索要的,而是余英才硬塞给他的。后来他把那2000 元交给了所财务,再后来又交给了市公安局监察股。而对端午节晚上叫余英才去他家和收受财物一事,郑所长一口否认。

  下午,记者又来到陆丰市公安局。该公安局局长陈宝芳称对此事不清楚。后来该局办公室黄主任通过电话召来了 监察股冯股长和郑所长本人与记者“对质”。冯股长说,省公安厅和汕尾市公安局郭局长的批示他都看过了,投诉人余英才递 交的录音带他也听过。监察股于今年春节期间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但查不出什么名堂。录音带里确实提到过郑所长的200 0元钱和张民警的手机一事。但到底是行贿还是索要,我们还不能肯定,所以目前尚未有结论。何况那2000元钱也已经交 公了。至于张某嫖娼一事,事情过去了这么久,我们无从查起。  冯股长最后说,等调查结论出来后,我们会给上级领导和 当事人一个交待。

  晚上,记者请来当地人对余英才提供的录音节进行辨听(因郑所长等人讲的是当地土话),经过翻译,得出郑所 长和张民警在录音带里所讲的原话是,郑所长说:“谁说我嫌你那2000元钱太少了?你把那个人说出来,我要追查他的责 任。你回来(指余英才)说出那个人是谁,我就把那2000元钱还给你。”

  民警张某的话是:“我也不是嫌那几百元太少(指交电话费的800元),健身器买不到我也不怪你,手机现在 坏了,给小孩子玩了,但我还是要感谢你… …”

  领导批示要查处可是至今未结案

  记者最新获悉:余英才给省委领导的投诉信已引起省委办公厅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委信访处最近向广东省公安厅 作出“请抓紧调查处理”的指示。省公安厅办公室于9月初再次向汕尾市公安局作出“请对此案抓紧办理,查处结果尽快上报 我办”的指示。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于10月上旬赴汕尾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督办,并作出“限期在11月10日 前结案”的决定。

  在省委、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层层督促下,内湖派出所于11月5日拘留了凶手之一余社古。据此次主 办此案的内湖派出所民警张建东说,此次拘留余社古,不仅被害人一家多次遭到主凶余木松等人的报复性恐吓,他本人也多次 遭到余木松等人的威胁和恐吓,镇政府及管区干部也极力阻拦,使办案很难深入下去。

  对原内湖派出所所长郑某和民警张某向余英才索要财物之事,陆丰市公安局监察股冯股长说,现在郑的2000 元钱和张的手机都已交到监察股了,等办完了凶手的案后再来处理这件事,到时再把财物退还给余英才。本报记者 罗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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