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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沙井镇生猪巡查队员打死肉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日 11:05 南方都市报

  肉贩陈水林被深圳沙井镇生猪巡查队队员“执勤”过程中活活打死在肉菜市场门口一案终于有了结果。日前,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主犯江 树辉有期徒刑13年,其余5名参与者分别被判处5年和7年徒刑。  

  我赶到上南市场,看见我老公躺在地上,我过去把他抱起来,他已经断 了气。

  今年2月10日8时许,沙井镇生猪巡查队员一行5人来到明珠市场,发现201档陈水林卖的猪肉是私宰的, 遂要没收。陈水林分辩说,两天前他将自己 养的两头生猪拉到屠宰场,一直未被宰杀,所以他到上南市场跟几个潮汕籍肉贩 买了些猪肉,送到与他订有供货协议的某酒楼。因如果不按协议将猪肉送到酒楼 ,酒楼就会取消协议。剩下不多的猪肉,陈 水林便拿到自己的肉档售卖。

  陈水林说,如果是私宰肉,那也不是他本人的责任,因为肉是他从别的市场 转买过来的。陈水林表示愿带生猪 巡查队员到上南市场指证,并将肉档交给妻子 陈凤兴看管。

  “差不多9点的时候,有个朋友过来告诉我,说我老公被人打死了。”陈凤 兴叙述说,“我骑摩托车赶到上南 市场,看见我老公躺在地上,有许多人围观。 我过去把他抱起来,他已经断了气。他鼻孔有一点血,眼睛、嘴巴、两个耳朵 都 黑了,还有血流出来。”

  陈水林的哥哥陈国权说:“我知道此事时也是上午9时,是一位熟人打电话 告诉我的。他没有说我弟弟被人打 死了,只说打得很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 赶到现场,已不见弟弟,后来我又赶到沙井医院上南创伤急救中心,医院的人 也 没有告诉我弟弟已死,说派出所已抓了人。我又赶到上南派出所,见到弟妇,才 知道弟弟已被当场打死,尸体停放在上 南医院太平间。”

  陈国权找到上南医院太平间时,正看见公安法医在验尸。法医发现死者肝脏 破裂,脾和肺出血,前胸左肋骨被 打断3根,脑部弥漫性出血,法医鉴定结论是 :死者被钝性物体暴力打击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性质属故意伤害致死。  

  曾卖私宰肉给陈水林的肉贩又矢口否认,陈水林又气又急,与巡查队员 发生冲突,队长说:打死他!打死他!我负 责!

  据上南市场商贩反映,陈水林那天带巡查队员到上南市场找人对质时,曾卖 肉给他的肉贩都不敢承认。其他肉 贩也纷纷否认。道理再简单不过,若他们承认 卖过肉给陈水林,等于承认自己卖私宰肉,同样逃不脱生猪巡查队的处理。因 生 猪巡查队员都是本地人,大伙都惹不起,平时巡查队员有时态度粗暴,肉贩们也 大都敢怒不敢言。

  陈水林此时有口难辩,气愤异常。据说他当场骂了否认卖肉给他的肉贩,甚 至想动手打他们,但被巡查队员阻 止。于是陈与巡查队员发生争执和揪扯。在市 场出口,双方越吵越激烈,最后动起手来。巡查队员共有5人,有人看见陈水 林 从市场出口旁的小贩货架上拿起煤气炉支架,砸了一下巡查队队长江某的头部。 其他队员见状,一拥而上,朝陈水林身 上一阵拳打脚踢。被砸伤头部的队长江树 辉恼羞成怒,一面用电话叫来另一组人马(共5人)来增援,一面对在场队员说 :打死他!打死他!我负责!陈水林最终以一对十惨死在巡查队员的拳脚之下。

  一卖杂货的商贩证实,陈水林曾从他那里拿了煤气炉支架砸人,事后警方将 煤气炉支架取走作为证物。他亲眼 看见近10个身穿便服胸佩标志的人围打陈水 林。一自称是“2-10”事件的目击者、经常到上南市场买菜的附近一个打 工 妹,谈起当初那骇人的打斗场面仍心有余悸地说:“好可怕啊!”她说:“那人 已经跪在地上喊:救命!饶命!他们还 不放过他。他已经倒在地上,不能动了, 还有人上前用穿皮鞋的脚踩他头部。这些人怎么会这样没有一点人性呢?!”

  在陈家,陈国权将出事当天在医院里拍摄的录像通过电视放了出来。屏幕上 ,陈水林尸体后背从上到下大片大 片紫色斑痕,耳朵、眼睛四周显黑紫色。后脑 剥掉头发处有一深深的创口。  

  巡查队由招聘的社会闲散人员青年组成,靠屠宰场的收入发工资奖金, 其合法性值得怀疑。

  生猪巡查队员将肉贩活活打死一事,在当地引起了轰动。据了解,这一巡查 队是沙井镇屠宰场报经镇政府同意 于1997年5月成立的。

  沙井镇外来人口多,每年宰杀生猪量达10多万头,而本地生猪出栏量只有2万多头,80%的生猪来自湖南。 养猪户为减少费用,多不通过赌宰场而私自 宰杀。在沙井镇屠宰场,每头猪收加工费、检疫费、税费等共68元,因此该镇 一度私宰生猪现象严重。为遏制这一现象,该镇曾经组织查处私宰肉,但收效不 大,于是成立沙井镇生猪巡查队,共有队员 13人,都是在本地临时招聘的社会 闲散人员。但这些队员并未经有关部门的正规培训,而且巡查队的各项开支及队 员的 工资奖金均来自屠宰场的收入。据称,巡查队成立后,私宰生猪现象得到控 制,屠宰场的宰杀量每天提高到500头左右。

  不过,生猪巡查队的合法性也令人怀疑。《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 疫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私设屠宰 场非法屠宰畜禽的,由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商品 流通、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因此对沙井镇生猪巡查队执法的合法性 应 该打上问号。

  案发以后,警方及时将行凶者抓获,沙井镇屠宰场负责人对死者家属表示同 情和歉意,并表示一切由法院判决 。

  今年8月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主犯江树辉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称自己未动手殴打陈水林,而 其余5名被告人江庆城、江建辉、 江广容、江庆新、陈树强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均构成故意伤 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 卢嵘 通讯员詹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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