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自制手枪拒捕袭警 刘某被判十二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日 14:0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近日,中山市人民法院对用自制手枪射击警察的罪犯刘辉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未遂)罪、非 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分别判处罪犯刘辉有期徒刑10年和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罪犯刘辉,男,出生于河南省舞阳县太尉乡刘庄村。1999年5月31日晚11时许,刘辉携带自制转轮手枪 1支(内有子弹2发),伙同刘玉水(另案处理)、丁要增(在逃)游荡至中山市西区海富酒店附近,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巡 警截查查获了该手枪。刘等人遂分头逃跑。刘辉被巡警黄××追上后,抗拒抓捕,并乘机夺回被搜缴的手枪,向黄扣动扳机, 但因子弹未上膛而不能击发。接着,刘又两次扣动扳机,也没能击发。后刘被巡警制服。经公安机关技术鉴定,其自制手枪、 子弹均能击发,有杀伤能力。       (吴和平)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南方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