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
本报讯:北京市可赛矿泉水公司公关部职员李连弟因挪用企业资金,日前被崇文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 1993年4月,李连弟由国有企业北京可赛工贸集团精简分流后,按在职职工身份调入北京市可赛矿泉水公司 工作,任公关部职员,具体负责单位科长基金的管理、办公用品、福利用品、劳保用品等劳务工作。1994年至1998年 间,其利用负责管理本单位科长基金的职务之便,擅自将自己保管的49万余元的科长基金借予他人,自己挪用5万元用于个 人炒股。 被告人李连弟身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利用管理单位资金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和他人进行经营性盈 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自应依法惩处。(刘润华)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北京晚报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