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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吃了霉变药品索赔 医院以敲诈为名起诉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2日 11:24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雯)一患者称他从医院所购药品发生霉变,向医院索赔20万元,后又主动降至8万元, 最后又降至1.5万元。昨天,当事方四川必有医院和药品生产厂家对该患者的索赔提出质疑:这究竟是维权还是敲诈?

  据患者李开红称,今年1月22日,他到四川必有医院治疗乙型肝炎,医院开了一个疗程合计1080元的药 品。他于5月份开始服用,几天后发现其中的“肝复康丸”药粒有霉变。由于服下了几瓶霉变程度较轻的药物,他腹部不适, 不仅影响了治疗,还影响了他的工作以及正常的夫妻生活。由于医院无法接受他提出的20万元索赔金额,9月6日,他向市 消协投诉,索赔18万元。11月18日协商无果后,李开红表示,如果解决不好,他将通过法院要求医院赔偿20万元,后 又主动降到8万元,其中包括身体赔偿2.5万元、生活赔偿1.5万元、经济赔偿2万元等。

  四川必有医院认为:李开红开药当天有6名患者在此开了同样的药,但只有李提出了药品霉变,更值得怀疑的 是,李于1月22日购药,但他不遵医嘱在4月22日前服完,却在5月份才开始服药,这对于急需治病的患者来说,有悖常 理。霉变原因完全可能是他自己保管不善所致。且李在当时为何不来医院处理、不向消协投诉,而要等到9月份?该院法律顾 问程守太律师称,该药品在我市各大药房有售,事隔数月,李才找到院方,难以证明药是在医院买的。

  据悉,药品生产厂家、湖北鄂州市康乐制药厂在消费者投诉当天就得到医院通知,随后委派经理袁飞飞赴成都 处理。袁飞昨天向记者出示证明,他们的药是国家准字号药,经过了成都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审核,由成都市物价局核定价 格,在四川销售一年多,除李开红外,迄今还没有第二个人投诉该药品霉变。在霉变原因尚未清楚的情况下,事情传出后,目 前省内各级地、市、州的分销商要求退货已达165万元。他们认为该患者的索赔企图值得怀疑。目前,医院、药厂已明确表 示将起诉李开红,要求赔偿由于他给医院、药厂造成的名誉损失。

  对此,李开红称自己目前仍在打针吃药,身体受影响是事实,不存在敲诈一说。他昨日还透露,由于考虑到四 川必有医院目前的实际情况,他已经再次主动将索赔金额降至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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