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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无偿献血 为何用血要交费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2日 11: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通讯员张学元)既然现在是无偿献血,为何住院病人临床用血仍需交纳费用?随着广州无 偿献血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少市民开始对上述问题产生疑问,为此,记者采访了广州血液中心的江朝富主任。

  江主任告诉记者,《献血法》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明文规定了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 得买卖,因此血液中心获得的血液的确无须酬金,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 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本身是无价的。至于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由各省市贯彻执行。而对于无偿献血者, 交纳了费用可获得相对应的返还。目前,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的规定(暂订)是相当优惠的,不同的献血量,献血本人 及家人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免费用血。所返还的金额由广州市政府拔出的专款开支。

  对于来参加无偿献血的个人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成本费用自付,这充分体现了血液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 市民有用血的权利,但也有献血的责任。因为当今科学技术还没能研制出完全可取代血液的代用品。血液的来源唯有依靠人的 相互间的帮助才能实现。而血液要经过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一系列严格的筛选加工过程才能用到病人身上,要耗 费一定的人力、物力。采集到不合格血液须严格处理销毁,又需一笔费用。血液中心的正常运作仍需政府拔出专款予以支持。

  据悉,用血收取成本费的做法是国际惯例,如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完全实现了无偿献血制度, 其公民临床用血仍需交纳血液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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