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云南日报 > 新闻报道
 


云南:未签合同的劳动者也受保护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3日 11:21 云南日报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劳动厅近日出台了《劳动争议处理意见》的规定,使未签合同的劳动者 也受到保护。

  目前,由于部分用工单位不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在用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造成很多难以处理的 劳动争议。由此,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出台的《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 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参加了生产(工作),约定或领取了工资报酬的就应该视为双方已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对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问题应依照劳动 法律、法规、政策对劳动合同制职工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给予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未办理终止或续订 合同手续的,视为顺延同一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不能顺延或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 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就让职工下岗,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依照劳动合同进行仲裁;对涉及到劳动争议标的需按劳动者停工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标准;处理劳动争议在法律适用上应以标的发生时的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 准。

  另外,对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时间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以职工档案或劳动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工作时间为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续存至双方办理完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张应华(滇池晨报)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云南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