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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烟台村违规额外收取投递费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4日 01:38 辽沈晚报

  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烟台村的村民向本报反映,该村的村民和外地人收到信件时要先交钱,少则1元,多则3元。 昨日,记者赴烟台村采访,证实此事不虚。

  一家私营鞋厂里的几位外来打工者告诉记者,村里的两个人送信的时候的确向他们收了钱,平常的信要收1元钱 ,挂号信就不一定了,有一次一封挂号信就收了4元钱。来该村之前,他们从未遇到过这种怪事。

  两位从扬州来烟台村打工的女孩说,她们曾为一封挂号信交了5元钱。其中一位姓李的女孩问道,烟台村没有负 责送信的人吗?为什么这里要向收信人要钱呢?

  许多村民也因为家里收到信件而交了钱。一位村妇说,接到信要交钱的事已经有四五年了。记者在路上见到的一 位男孩说,他的高中入学通知书寄到家中时,送信人还收了他1元钱。

  针对此事,该村村委会邵主任解释说,近几年,村里来了不少外来人员,他们并未给村里交任何费用,村里的值 班人员没有给他们送信的义务。村里曾同意让生活困难的两位值班人员送信时收点钱,钱也归他们个人所有。后来,由于一些 村民有意见,村里今年已规定值班人员只能在给外来人员送信时收钱,不再收村民的钱。

  负责该村邮政的红阳矿邮政储蓄所表示对烟台村的事并不清楚。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一位工作人员只说该村每天 大约有十来份邮件。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视察办公室主任周春荣介绍说,《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农村、牧区邮件投递到乡或行政区 ,乡村以下的邮件采取乡政府、村委会与邮政企业或分支机构协商收件方式。

  周主任明确表示,向村民或村上临时居住人收取投递费用违反国家有关邮政法规定。

  (首席记者栾俊学实习生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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