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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不成咬耳朵 赵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4日 04:34 江淮晨报

  晨报讯: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赵方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1000元,双方发生殴斗,赵 方敏将债务人耳朵咬伤,赔了18406元,又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1997年7月2日上午9时,赵方敏与丈夫到婶娘陶义环家要欠款1000元,陶义环先到别人处借款,后便到洪 集医院上班,赵方敏找到医院,要求陶回家把账算清,陶不愿回去,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至互相拽头发对咬,赵方敏咬住陶义 环的右耳朵,将陶耳廓咬掉一半,陶也将赵嘴唇咬开,双方后被他人拉开,陶义环耳伤经法医鉴定属重伤,为此赵方敏赔偿陶 义环医疗费18406元。同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有期徒刑两年。(周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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