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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来违规夫妻 一串受罚个人单位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4日 13:14 成都商报

  张群芳已是一个小女孩的母亲了。如今,她与丈夫带着一张身份证到了成都,租住我市棕树小区居民唐风成的房里, 始终不敢回到遂宁老家去。原因是她想超生一个孩子并已怀孕,他们想逃避将因此而来的处罚。夫妻俩当然没有按规定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张群芳想超生无疑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市计生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像张等外地来蓉人员,以前只需有身份证就可在成都获得居住权,但现在不行了。《成 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规定,只要外出30天,除了身份证外,她还必须到所属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流动人 口婚育证明》,因为她到成都后办暂住证必须出示该证明。张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计生管理部门将对她处以50~50 0元的罚款。

  唐从没有想到过,出租房子给张群芳还要查验她的婚育证明。他和成都所有出租房屋的居民一样,只知道每个月收取 可观的房租。因为在知道张怀孕后没有向计生部门通报,他可能因此受到房屋月租金3~5倍的罚款。据有关人士称,这种对 “知情不报”的处罚规定,在沿海地区搞得很好,以致内地人到沿海去,没有婚育证明就租不了房。

  不久后,通过熟人介绍,张来到老乡李俊刚的饭店打工,丈夫则在西门做起了汽配生意。日子虽然紧张,但没有人认 识她,更没有人会对她罚款,租两间房屋,办一个暂住证,就成了“城市人口”,一家人倒也其乐融融。

  饭店老板李俊刚当初聘用张的时候根本没有查看张的婚育证明,并且在知道张已经怀孕后,碍于熟人的面子也没有向 街办报告张的怀孕情况。按规定他将被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知情不报的,甚至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不久后,张开始整日呆在家里,准备做第二个孩子的母亲。18日小姑突然从老家赶到成都告诉她,乡计生办的人知 道了她怀孕的消息,马上要到成都“找她的麻烦”。这一消息吓了她一大跳。晚上丈夫回家后,夫妻商量了半天,决定搬家。 第二天,他们在白果林小区附近又租了一套房子,在办理暂住证后夫妻俩赶紧搬了进去。

  市法制局刘局长昨日告诉记者,《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出台后,对公安、工商、交通、劳动等部门也 提出了要求,首次把这些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写进了“计生管理规定”,目的在于形成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管理计划生 育工作的风气。他说,法规规定,公安、工商、交通、劳动等部门在为外来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照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 明》。对不查验或明知无该证明而予以办证的工作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此案例中派出所在没有查验张的“婚育证明” 的情况下给她办理了暂住证,违反了规定。

  刘局长说,对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由其单位或行政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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