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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志 顾乡 本月16日,本报编辑部接到市民陈先生的举报:省城不少洗车场用路桥通行费收费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严重。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 闪烁其词的公车司机 “你们去洗车场洗过车吗?我想了解一下洗车场不开正规发票,给路桥票的事?”记者 按照 预定的采访思路,找某单位司机班几位朋友了解情况。 “我们很少去那儿,都是自己洗车,对洗车场给路桥票的事不清楚。”没想到一发问,就没人愿意正面回答。望 着这些平时也比较熟识的面孔,记者不由怔在当场。 “你是不是想写稿?” “是啊!想问一下洗车场给路桥票的事,你们都不了解吗?” “这有什么好问的。一个愿要,一个愿给,值得写稿吗?”司机朋友们默默地看着记者,屋里的气氛顿时静穆起 来。 无奈之下,记者只得各个击破,拉出一位较熟悉的司机朋友追问,勉强从他嘴里掏出一点东西。 公车司机洗完车要路桥费回来报销是司机圈内公开的秘密,自己洗车,洗干净一部车要用一个来小时,活儿也不 轻,尤其冷天,谁愿意冷乎乎地洗车啊。到洗车场去洗,十几分钟就给弄好了,又干净又利索。但洗车费让司机个人掏,谁也 不愿意。大多数单位不允许司机去洗车场洗车,洗的话单位不会给报。如果拿洗车场开的正规发票,想入账肯定没门儿。有的 洗车场给停车场的票,但太多了一般不好报,绝大部分洗车场给路桥票。将这些掺进其他的路桥票里一块报,一般都能懵过去 。 那洗车场一天洗那么多车,从哪弄来那么多路桥票呢?记者百思不得其解。 记者要来几张洗车场提供的路桥票,与收费站提供的路桥票相比,洗车场的路桥票有收费站盖的章,但模糊难辨 ,无日期,并且票据印制章粗糙,纸张手感差。莫非是假票。记者心里不由一怔。连忙拿着票去做荧光检验,洗车场提供的票 果然都是假的。 慷慨热情的洗车场主 11月17日下午6时,记者驱车来到省城裕华东路的一个洗车场时,洗车场老板指着 路边 停留的四部车说,你稍微等一会儿,这些车也等着洗。 “多少钱洗部车?”记者问。 “15块。”老板答道。 “有没有发票?” “可以给你路桥票,十块二十块的值不当给你开发票。” “你们能不能开发票?”记者再次追问。 “给路桥票就行啦,回单位更好报。司机们要的都是这种票。” 等待洗车的时候,记者与一个洗车工闲聊了起来。在闲聊中得知,洗一部出租车只要5元钱。因为出租车都是个 人的车,所以优惠。单位的小车收15元,经常来洗车,洗车场还可以给司机个人“意思意思”。 付费时,记者对拿到手中的路桥票更感兴趣,又问洗车场老板,“你们从哪弄来这么多路桥票?” “有人专门送。” “什么人送的?” 洗车场老板嘿嘿一笑未做回答,顺手又递过两张路桥票。临走时老板又送了张优惠卡,嘱咐记者:“常来,交个 朋友。” 记者通过荧光检验,发现这三张“河北省贷款路桥通行费收费收据”又都是假票。记者又去省城5家洗车场,所 获的票都是假票。每个洗车场老板都主动递出名片或优惠卡表示乐意交个朋友。每当此时,老板们都显得颇为慷慨热情:“想 多要路桥票的话,说句话。” 一脸尴尬的财务主管 某单位负责人听完记者对洗车场给假路桥票,单位司机拿回报销的“介绍”,不由想做 个小 小的“实验”,让财务部门调来今年前三季度的司机报销票据检验,方法就是将票一张张从荧光灯下过。 结果出来了:司机所报2420元的路桥票中,假票竟有38张,款额570元。财务部门主管不由怔住了:“ 没想到路桥票竟有假的,以前从来没想过审核入账用荧光去检验。”据调查,这570元的票据中,大约有400元的票是洗 车费用,其余的是洗车场老板额外“赠送”的。 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说,其实不少人都知道路桥票中有假的,但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数额一个月就几十元,不 值得认真计较。何况很多部门人员用车,也断不了找司机帮忙,谁也不愿得罪了司机。况且这些票都是领导签字后报销,领导 不说查,谁也不会较真儿。 洗车,“洗”去了谁的钱 业内人士透露,石市经过批准的洗车场就有近百个,按这个数字保守计算,每个洗 车点 平均每天洗50部车,每部费用平均10元,年收费额就近两千万元,其中公车的洗车量能占总洗车量的70%以上, 总额就 已超过1000万元。此项单位财务本不可报销的费用,往往会因为财务报账制度的不严密而入账,从而造成可报账 单位10 00万元以上的损失。 目前,石市城乡机动车车辆总数在58万辆左右,其中公车大约在35万辆。如果仅以5万辆公车每个月洗三次 来计算,年洗车费用也近两千万元。实际上远不止这个数字! 省收费管理局稽查大队的有关人士说,洗车场非法使用伪造的路桥通行费收费收据,目前尚很少接到举报。如果 存在非法伪造和非法使用路桥通行费收费收据的情况,稽查大队将进行严厉打击,决不会听之任之。 一位地税部门的有关人士说,洗车场多数属于个体营业点,目前对其征收定额税,他们使用路桥票代替服务发票 的行为对税收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洗车场不开具正规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地税部门查实后可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省社科院一位专家指出,公车司机的这种损公济私的行为,虽然单个人所形成的额度很小,一般单位很少注意和 在意。但就大的范围来讲,造成的损失相当巨大。关键在于公车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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