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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工的谢先生来电话询问: 他的一些在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作的亲朋们,去年以来,单位都为他们办 理了养老保险,但他所在的私营企业却不见动静。谢先生问,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不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 武汉市社保局业务三处李处长解释说,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市政府1998 年制定的《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及国家有规定的企业和人员外,我 市城区所有企业,包括外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业主等,都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帮工)交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与个人 缴费比例大约为5:1。 鉴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特点,对逾期不为职工参保的私企老板,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对其采取各种行 政管理手段;拒不参加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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