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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王小星)去年抗洪救灾期间近14000条抗洪救灾棉被惹出了一桩官司:华北电力集团以其从中 服名牌发展公司购买的运往洪害灾区的棉被质差为由,要求退货、赔偿。昨天,宣武法院对这桩官司作出了一审判决:退货赔 钱。 去年“华北电力”与“中服”签订购销合同,购买14000条棉被运往灾区,但是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该批棉被 使用的棉花为废旧棉、短绒等,根本无法使用。因此“华北电力”要求“中服”退货、返还货款82.5万元,支付违约金4 1250元,赔偿损失44万元。 “中服”则认为棉被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华北电力”在收货时已验收,拒绝退货赔偿。 法院认为,“中 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指定厂家的产品,且该产品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所用棉胎原材料不合标准,应视合同违约。因此判 决“华北电力”将收回的13620条棉被退给“中服”;“中服”退还货款80余万元,支付违约金40205元,支付赔 偿金12万余元,并支付1万余条棉被的仓储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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