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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影星”状告“影星摇篮” 另一被告当庭喊冤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3日 16:18 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龙刚)欲做未来“影视明星”的两名10岁女孩昨日与她们的“影星摇篮”--西南影视文化艺术 学校对簿公堂,要求被告退回学费,赔偿因失学半年而带来的各种损失20余万元。昨天,双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 ,另一被告北京电影学院的代理人表示自己的招牌被利用,他们毫不知情。

  10岁的本市女孩徐瑞、刘曼妮去年下半年报名到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学习。该校的招生广告称,他们是“ 北京电影学院师生及研究生教学实习基地和生源窗口”,“系北京电影学院扶持帮助的唯一培养电影电视艺术人才的专业学校 ”,“执行封闭型、寄宿形式教学及管理”,学校“拥有正规教室、练功厅、排练厅、表演厅……”。然而入学后,才发现设 在双流县中和镇职业中学内的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总共只有7间房子和一块土坝,根本没有什么北京电影学院和中央戏剧学 院的老师来执教,初中生和小学生的文化课都被安排到职中和中和小学插班学习。家长遂拒绝再交学费,今年4月27日,学 校将两名孩子退回家中。两名女孩同时将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双流县中和镇职业中学和北京电影学院起诉至双流县人民法 院。

  徐瑞和刘曼妮的代理人认为,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招生广告名不副实,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乱收 学费,并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强行使毫无过错的学生失学。而中和镇职业中学作为该校的联办学校负有连带责任。北 京电影学院与该学校签订协议后“疏于管理,并且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两女孩除要 求被告退回学费1.6万余元、赔偿因被剥夺上学权利而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1.2万余元外,还要求被告承担因强令自己退 学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费各20万元,并立即解决自己在成都市就近上学问题、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在庭审中辩称,两名小女孩失学的原因是拖欠学费,而该校的收费许可证尚在办理之中 。中和镇职业中学则称他们只是按协议提供教室等场地,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不是联办学校。北京电影学院的代理人表示对自 己的招牌被利用毫不知情,虽与西南影视文化艺术学校签订了“意向性协议”,但该校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协议约定的费 用。

  目前,法院正对此案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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