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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从12月1日起,市环保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对全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 气污染抽查检测。? 此次抽检将在全市6城区和14个郊区市、县举行,采用流通设点,随地抽查的方法,抽查车 辆在4000台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制法》等相关法规,对于此次机查中累 计排放超标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暂扣机动 车驾驶证,责令在7天内进行维修,并处以3 00至500元的罚款。抽查中阻碍拒绝检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构成 犯罪的,由司法部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29)日,机动车污染防制筹建办公室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7020268。?(视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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