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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目的:一为钱二为“考验”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8日 09:54 成都商报

  昨日上午,东光派出所。

  戴着手铐的徐小健带着一丝侥幸问警官:“我是不是犯了绑架罪?会判多少年?”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长长地叹了 一口气,低下了头。

  徐小健为什么会绑架自己的儿子?据他说:“我确实是因为缺钱,想来想去,只有自己儿子的情况最熟悉。另外,我 想以此来‘考验’一下我前妻家里对这孩子到底好不好?”

  (据同案嫌疑犯黄加会称,孩子逗留黄处的5天里,徐虽然数次与黄联系,但从来没有问过孩子的情况。)

  徐的同伙黄加会是徐小健现任女友的前任嫂子,昨日,她向警方交待说:徐小健告诉我成都有个娃娃可以带走,然后 勒索他的家人。我问他到底带得走不,他就告诉我说是他自己的娃儿,我就答应了。本来徐只打算勒索1万元钱,我就说他: “把别人娃娃带走了才要1万块钱?人家肯定要怀疑你。”这样,我们才把金额涨到3万元。

  (徐小健选择黄加会做他的同伙,据他说是因为黄也是离过婚的人,跟他“谈得拢”。)

  面对如今的结局,这名“同伙”倒显得比徐从容得多,她说:“我晓得我犯了绑架、勒索罪,会判得很重。”(本报 记者吴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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