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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无罪一阵唇枪舌战 调查中被告频频翻供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日 10:31 成都商报

  “炒股亏得剜心割肉,诈得川企两千余万。”天津证券界声名显赫并被当地媒体多有报道的“股王”伍全焕昨日在成 都走上被告席。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在庭上对伍涉嫌诈骗川企2000余万元的行为进行了指控(详见本报11月25 日报道),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在武警指挥学校对此案进行了一整天的审理。

  由于停电,原本定于上午9时30分开始的审理在延时1个半小时后,于11时在武警指挥学校大礼堂内开庭。伍全 焕分别从天津和成都请来了两名律师进行辩护。

  庭审开始,审判长依程序告知被告人所享有的权利。伍全焕随即竟“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利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公 诉人回避,原因是公诉词有矛盾之处。

  “根据《民诉法》,被告所述不是理由,合议庭不予准许。”伍全焕的要求被合议庭当庭驳回。

  法庭调查一开始,操湖北口音普通话的伍全焕居然频频以听不懂为由,多次高声要求公诉人用普通话提问,并称“否 则很麻烦”。

  法庭驳回伍全焕的要求,公诉人依旧用四川话履行公诉职能,并针对伍全焕在省公安厅和检察机关所作的口供进行提 问。

  “过去的口供与事实相违背。”面对公诉人出示的、伍全焕自己曾经写下“属实,无逼供现象,取证文明”字样,并 签字按手印的口供,他出人意料地当庭翻供。面对审判长的质询,他称“当时我以为自己的证据全掉了,所以便作了假供,但 现在我的证据已经找回来了。”

  上午的审理到12时休庭。其间公诉人出示了第1组包括伍全焕自己所作口供及多份书证的证据。而对所有的细节证 据,伍均当庭翻供,同时他还以一种他在课堂上讲课的方式“侃侃而谈”,每说一句话都理直气壮地以法官的口气,要求“出 示证据”。法庭及时对他的身份加以提醒,并予以制止。

  下午的审理,伍全焕的气焰相对有所收敛,但他仍当庭否认公诉人。对此,公诉人不得不以新的证据来对伍全焕的说 法予以否决。

  在举证过程中,公诉人举出了多达5组的证据,以证明伍全焕是借款炒股,并因此犯下重罪,而伍的律师则对其中一 些证据的有效性提出异议,称其只是代人炒股。

  经过长达4小时的法庭调查,下午近5时,公诉方与辩护方针对伍全焕是否犯罪展开了激烈论辩。伍对自己作无罪陈 述称:“我只是个股民,且根本就没有得到一分钱,我无罪!我最多只能承担工作上的过错和责任。”他称,他愿意接受民法 的惩罚或者严厉批评,但决不至于犯罪。

  公诉人认为,股票平仓出现危机,伍的“诈骗”动机非常明显。而且从伍的供述及众多证人的证言来看,其犯罪主客 观因素环环相扣,其行为不是一般的经济纠纷,而是经济诈骗。

  伍的辨护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从动机上看,伍是代人炒股。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代理人的行为 应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伍没必要为自己惊慌。而他的一切行为只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且从未将资金用于自己占有。律师认 为,伍全焕没有诈骗的主观动机,且最后股票出售时伍已失去对股票的控制权,他不应对最后的客观后果承担责任。

  下午6时许,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日宣判。

  曾英本报记者王盛曾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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