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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电:靖江市金融系统首例利用计算机贪污、挪用公款大案12月8日由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 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支行斜桥办事处原副主任夏亚俊,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并处罚金3万元。 被告人夏亚俊在1996年2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支行斜桥办事处内勤主任、副主任及 计算机主管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私填计付利息传票、进帐单,编造财务帐册和报表等手段作案5次,从斜桥办事 处虚支定期存款利息计人民币361113.40元。其中7万元用于归还其挪用的公款,其余均被其用于消费及借给他人使 用等。夏先后9次挪用资金13.2万元,归个人使用。(秉荣 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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