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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纸证明 难煞八旬老太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3日 15:52 扬子晚报

  成都讯:10日,家住成都草市街的居民张碧辉为了给81岁的老母开一张婚姻状况证明,她跑了派出所又跑街 道办事处,结果均被告知不能出具这样的证明。到现在,她甚至连开这样的证明找哪个部门也不得而知。

  张碧辉女士说,她妈妈家住草市街41号,今年已81岁,1962年她父亲去世后,是妈妈含辛茹苦将他们6 姊妹抚养成人。妈妈深知留下的岁月已不多了,老人对自己百年之后的事作了安排,并请了公证处作公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 ,他们需开一张妈妈的婚姻状况证明。9日下午,她首先找到了派出所,户籍警说,作为派出所不能给她出具这种婚姻状况证 明,因他们不能确认其母是否再婚。无奈,张女士又找到了街道办事处民政司法科。该科两位工作人员称街道办事处也不能出 具这样的婚姻状况证明,街道办事处不可能对所管辖的上万居民的婚姻状况都了解得十分清楚。其母是否再婚街道办事处也不 掌握情况。他们认为派出所在作户籍管理,这样的证明还是派出所来出比较合理。张女士在两头碰壁之后,又找了居委会。居 委会主任总算给她出了一个其母丧偶的婚姻状况证明,但公证处强调居委会因不属于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而是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所以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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