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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定点屠宰猪肉价格调控有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4日 11:2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顾晓芳)根据省政府、省物价局有关精神,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就广州定点屠宰猪肉价格及生猪购销 收费发出通知。

  随着生猪屠宰体制改革的深化,广州定点屠宰生猪及总肉的经营将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并将逐步过渡到"买手制" 。根据需要,广州也将改进定点屠宰猪肉价格的管理办法。包括:对批发环节总肉价格,由现行的直接制定最高批发价格改为 差率管理,物价部门只规定总肉的作价办法及购批差率;零售环节仍对上肉、排骨、瘦肉三个品种实行批零差率管理;菜篮子 报价中心继续测报生猪及猪肉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生猪购销的收费项目也统一为9项,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其中市场管理费每头征收1元,生猪防疫费每头4元, 生猪产地检疫费每头3元,宰后猪产品检疫费每头3.5元,三大肉联厂屠宰加工费统一调为25元,等等。每头生猪购销过 程征收的总税费最高不超过70元。

  以上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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