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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死人命 入狱10年再赔4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4日 13:0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邹高翔通讯员童斯荣)近日,大埔县法院审结梅州市首宗非法行医案,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 沈忠诚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8万元。

  沈忠诚去年3月从福建流窜来大埔行医,未经大埔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即设点开诊。今年3月6日上午,他用自 己配制的药物为患者何某治疗皮肤病,何某用药后全身疼痛。他又在何某皮肤上涂了两盒绿药膏,未再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何某当天下午便不治身亡。后经法医鉴定,何某是由于全身体表大面积涂抹刺激性、浓度高的自制药物后,造成皮肤广泛灼伤 ,疼痛引起失液性休克、痛性休克死亡。法院审理认为,沈忠诚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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