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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2月13日消息:尽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尽管传媒时常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但福建 省野 生动物保护协会最近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福建仍有半数以上的餐馆在经营野生动物,同时有60.9%的人吃过野生 动物。 在被吃的野生动物中,涉及国家及福建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9种。 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近对福州、厦门等6个城市的“经营野生动物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 被调 查的223家餐馆、36家副食商场和34个集贸市场中,经营野生动物的有120家餐馆、2家副食品商场和18家 集贸市 场。其中,仅14家有经营利用许可证。同时进行的“野生动物食用状况”调查,访问了上述6城市的2195人, 结果表明 :被访问者吃过野生动物的占60.9%。 新华社报道说,被食用的野生动物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主要有鸵鸟、虎纹蛙、鳄、梅花鹿、花鳗鲡等,属省级 重点 保护的主要有眼镜蛇、眼镜王蛇、滑鼠蛇、中国鲎等。 相关专题:登陆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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