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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房山法院判决一绑架幼童勒索钱财的案件,分别以绑架罪判处田务波有期徒刑13年、罚金5万 元,以窝藏罪判处田本权有期徒刑1年。 田务波、田本权均系重庆市巫山县人。去年10月,田务波经人介绍到房山区燕化星城建筑工地打工。今年6月 28日19时许,田务波在工地附近的居民生活区利用诱骗的方法,将房山某建筑队经理程某年仅3岁的儿子绑架到重庆市巫 山县,安排在田本权开的一家私营旅社。随后,田务波打电话给程某,让其准备15万元钱,交换儿子。其间,田务波及其绑 架的人质一直居住在田本权的私营旅社内。田本权在知道田务波绑架幼童作人质勒索钱财的情况下,不但未向司法机关报案, 还给田务波提供食物、电话并资助现金。今年7月5日,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归案,并救回人质。(李子龙肖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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