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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工资高”工伤不再管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6日 17:16 扬子晚报

  吴县市渭塘镇蔡烈辉来信:我在该镇渭西村的一家私人红木厂里做木工。11月20日操作机器时,左手大拇指 旁的软组织被机器刮掉,后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5000元。厂长却拒付医疗费。

  该厂尤厂长解释说:他在我们这里月收入2000元左右,这点医疗费自己负担得起。出于同情,我已给了他1 000多元补助了。对此,吴县劳动局安全监察科沈女士指出:不管工资多高,工伤所用医疗费均应全额报销。如果伤势严重 ,伤者还可申请医疗鉴定,再要求厂家按国家规定给予赔偿。禾木 葭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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