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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收取押金,逼你就范。在预约拍照时间时收取押金,如你不能按时来“免费”拍照,押金就以违约为名“充公 ”。 其二,巧立名目在时间上做收费文章。消费者的化妆时间一定要合适。否则,劳驾了化妆师早起,就要收取“化妆师 起早费”。如目前省城多家影楼都规定,顾客早6点以前化妆,需交付20元至40元的“化妆师起早费”。 其三,在“免费”上埋下伏笔,称“免费”只是免费拍照,而其他项目都要收费。顾客急于看到自己的照片效果,只 好出钱。 其四,打免费与收费服务上的档次差。如免费提供几件少得可怜的婚纱往往又脏又破,而顾客看中的婚纱或服装都需 付费才能租用。 其五,肥水不流外人田。消费者即使花钱买下了底片或想另外对照片做一些艺术处理,都必须在本店“消费”,否则 掏了钱也休想将东西带出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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