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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曾在市场上红火一时的“伟哥开泰”当时成为不少人议论的热点,但不久它就被列为“假药”、“劣药 ”受到查处。这一事件不但使生产“伟哥开泰”的沈阳飞龙集团陷入破产境地,还引发了一场行政诉讼,沈阳飞龙状告国家药 品管理局滥用职权,错误处罚,要求法院撤销国家药品管理局关于查处伟哥开泰的通知,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沈阳飞龙公司认为它们生产的“伟哥开泰胶囊”名称中“开泰胶囊”是药名,“伟哥”是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 此药是国家审批的合法、安全、优质的药品。 但是为什么伟哥开泰一上市就受到查处呢?被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之所以作出《关于查处劣药“伟哥开泰胶囊 ”的通知》,他们称当时发现市场上正在销售的该药在药名、药品主治功能、药品成分、药品用量用法等方面均不符合该药品 标准的规定,如擅自添加“伟哥”二字,将药品的保健功能描述成治疗性功能障碍,而且包装内未附说明书等等,这些已构成 劣药性质,因此必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国家必须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药监局是负有药品监督管理责任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药品监督 管理职责,各项证据显示,飞龙集团在“伟哥开泰胶囊”的药品包装盒上及内装材料上擅自改变该药标准主要内容的行为已构 成违反药品标准的行为,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由于该药已大量投放市场,已造成误导消费者、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情况,所以 药监局立即发布通知,对该药品采取收回、禁止销售紧急控制手段,并不存在沈阳飞龙所诉的滥用职权,重复处罚的情况。 今天上午,一中院作出了行政判决,维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4月13日作出的《关于查处劣药伟哥 开泰胶囊的通知》,沈阳飞龙集团败诉。(记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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