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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伤人 主人赔偿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日 03:30 辽沈晚报

  本报讯:1999年8月15日10时,台安县城郊乡的村民王某将自家饲养的一匹马拴在了距路边十余米远的 一棵树上后离开。11时,张某从此路过,碰到同组村民李某赶马车过来,二人便坐在路边唠起嗑来。此时,王某家的马从后 面过来将张某踢伤,当即,张某昏倒,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肾挫伤,住院15天,花医药费等经济损失2000元。

  日前,台安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000元。徐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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