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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泉州十二月一日电:据此间《泉州晚报》报道,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走私毒品大案,四名台湾籍 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在涉案的六名被告中,有四名是台湾人。被告人陈宝、陈略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蔡龙、林天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 七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一九九五年四月间,台湾毒贩王俊廉(现在逃)找到陈宝,称其朋友吴荣裕(现在逃)有毒品甲基 苯丙胺(即冰毒),欲以每公斤五万元新台币的运费雇船运往台湾,要陈宝帮忙联系台轮,事成之后得利平分。陈宝即通过电 话联系到在莆田县经商的陈略,提出每公斤毒品以四万元新台币的酬金让陈略联系船只运载,陈略同意。 四月下旬,陈略应约往福州找陈宝面议走私毒品事宜。五月十一日,从台湾雇船来大陆运酒的蔡龙,指使林天龙等一 同前往莆田向陈略提取已用“十全大补酒”伪装好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并由林天龙将毒品送交停泊在南安石井码头的台轮“龙 宏吉”号船长陈皆得,次日准备装船启运台湾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林天龙并缴获甲基苯丙胺四万四千三百六十 克。 泉州市中级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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