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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电话费 被判6年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日 17:12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才雪冬 崔永红)因为10元钱要服6年的徒刑,是不是太“冤大头”了呢?近日,黑龙江省农民李 海燕就当了这种“冤大头”。

  今年3月12日,在北京站地区打工的李海燕在公用电话亭拨打到河北的长途电话。电话打完后,称只打了一个 市内电话。电话亭的值班员边某要求其按照计费器显示的长途话费金额交纳10元钱。李仍然继续抵赖,掏出一把折刀扎进边 的腹部,然后仓皇逃跑。当晚上12时许,李海燕被派出所巡逻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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